4月24日,慈利县召开了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第1次联席会议,县财政局、税务局、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残联党组书记谭本伦作了总结讲话。
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传达了2023年市县两级培训会议精神,听取了2022年度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及2023年第1季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及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等工作积极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县财政局、税务局、残联要克服一切困难,严格程序和标准,有力有序推进征收工作,部门间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收尽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法规,提高社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认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履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法律意识,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慈利县残联 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