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 残疾人托养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
现将省残联《关于下达2022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的通知》(湘残教就字〔20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湖南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残联资金配套标准:省直管县日间照料托养服务2000元/人/年,市辖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4000元/人/年;省直管县寄宿制托养服务3000元/人/年,市辖区寄宿制托养服务6000元/人/年给予资金配套,省市两级补贴后不足部分由区县残联按省残联文件标准补齐;另外,市托养中心寄宿制托养服务市区两级分别按照4500元/人/年资金标准配套。
2.请各区县残联加强托养资金管理,制定好管理考核细则,做好对各类托养服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充分履行好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