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残联:
为贯彻落实省残联《2022年省重点民生实事“12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残联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张家界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3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28日
张家界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350户困难残疾人
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残联《2022年省重点民生实事“12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我市350户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任务
帮助3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通过项目实施,帮助他们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促进出行便利,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照护负担,增强自立精神,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具体任务已在项目任务分解表中明确(见附件1)。
二、项目对象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二)原建档立卡和现低保、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边缘户等困难家庭;
(三)已按规定纳入张家界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数据库。
三、资助标准
(一)户均6500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3500元/户,市级配套资金2000元/户,区县配套资金不低于1000元/户。具体到户的资助标准根据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需求合理确定。但每户最低不得少于3000元。鼓励各区县在此基础上提高资助标准。
(二)各区县残联应做好与当地财政部门的衔接,按照湖南省《2022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电〔2022〕7号)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并按照不低于每户30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用于筛查、档案管理、项目宣传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规范标准
将省残联和湖南中土建筑装饰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五部位改造法湖南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图示图例》作为我市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基本规范。《湖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南(2018年版)》不再适用。
针对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改造指标,各区县应予特别注意:
(一)五部位通行流线应尽可能消除高差和平整,有必要对台阶进行坡化或者安装扶手处理。
(二)对乘轮椅者或其他潜在轮椅使用者,五部位通行流线上的“门洞拓宽”为可以优先选择的改造内容,改造后的门洞宽度应至少能够保障使用者的顺畅通行。
(三)护理床配备仅适用于长期卧床难起的残疾人,且需同步安装应急呼叫设施和床边安全扶手。
(四)对残疾人本人完全没有做饭需求或使用厨房设施可能性的,不建议实施厨房部位改造。
(五)对视力、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家庭仍在使用旱厕或者无厕的,应优先实施卫生间部位改造,同时做好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资源整合。
在适用本基本规范时,应充分考虑房屋结构和残疾人及其家庭生活习惯的差异性,在便利残疾人的行动、起居、饮食、如厕、洗浴、安全、信息获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一户一方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4月)
各区县残联要根据本方案制定符合标准和切合实际的本地区实施方案,下达任务,组织培训,进行部署,并于4月中旬前向市残联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增强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4—10月)
1.施工前准备
①确定项目对象。区县残联要根据任务数量,在张家界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库中选择确定对象。
②审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前,区县残联要根据党组(理事会)审定的“一户一方案”改造方案,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核定造价预算。党组(理事会)要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对业务部门提请审定的“一户一案”改造方案进行认真评估决定。
③确定施工方式。根据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区县残联可采取集中改造和个人分散改造两种方式进行。集中改造的,要通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确定改造承接单位;个人分散改造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牵头组织实施或者采取发放补贴的形式进行。
2.施工阶段
①按照改造方案施工。按照区县残联党组(理事会)审定的实施方案和“一户一方案”单户改造方案,对照改造清单施工,并填写项目信息公开表(与验收表合二为一,格式见附件2),张贴于家改对象入户门口。
②对照标准施工。对照五部位改造法规范标准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工艺、安全和无障碍规范标准落实。如遇实际情况与施工方案不符,施工主体应提前与区县残联商定变更,形成变更书面清单。
③按工期完工。科学制订施工计划,合理调度施工安排,结合城乡、室内外不同情况实施。
④抓好质量监督。区县残联、乡镇(街道)残联、村(居)残协和残疾人家庭要履行各自职责,对照改造方案和规范标准,逐户现场监督,确保质量合格达标。
3.验收阶段
①施工验收。包括工程量和工程质量两部分,逐项对标进行验收(含增减改造部位),填写验收表(见附件2)。不合格处进行整改后再验收。
②施工资料移交。施工方要及时将整个项目预决算、改造方案、改造前后对比图片(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4M以上)等有关资料移交区县残联。
市残联加强监督和指导,要经常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做好施工前“一户一方案”精准性指导、施工中质量及标准控制监督和施工后验收及资料填报等评价,确保质量完成任务。
(三)检查阶段(11—12月)
1.区县残联要建立PPT电子档案(见附件3),同时填报统一格式的EXCEL花名册(见附件4)并将有关内容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数据库。
2.区县残联要于11月10日前向市残联报送本地区汇总后装订成册的整套档案资料(含项目总结报告、10户以上典型案例图片和附件4)1份。其中典型案例图片和附件4须同时报送电子档。
3.省、市残联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采取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联络员,切实将实事项目做好做实。请各区县将相关责任人员及联络员名册于4月15日前报送市残联维权部。
(二)提高绩效。各区县要树立绩效意识,以现有投入单户资金为前提,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居家生活行动难、洗浴难、做饭难等现实障碍问题,实现改造部位适配精准,单户资金分配合理、改造质量优良、整体改造绩效较高的目标。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月工作进度表(见附件5)。
(三)严明纪律。一是严禁弄虚作假,禁止将往年已经完成的充抵今年任务。二是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优亲厚友、收礼受贿、违规吃请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严格资金纪律,严禁违法违规处理资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残联维权部 吴 捷
电 话:2882008传真:2882006
电子邮箱:clwq0744@163.com
附件1
张家界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
家庭无障碍改造” 项目任务分解表
区县名称 |
任务(户) |
配套资金 |
||
省级 |
市级 |
区县级 |
||
永定区 |
70 |
24.5 |
14 |
7 |
武陵源区 |
20 |
7 |
4 |
2 |
慈利县 |
135 |
47.25 |
27 |
13.5 |
桑植县 |
125 |
43.75 |
25 |
12.5 |
合 计 |
350 |
122.5 |
70 |
35 |
附件2
2022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项目信息公开及验收表
姓名: 地址: 市/县 街道/乡 村(社区、组)
残疾证号: 困难类别: (原建档立卡、低保、边缘户等)
改造部位 |
改造方案清单 |
是(√)否(×)合格 |
备注(变更改造情况) |
室外地坪及入户 |
①轮椅坡道 m②轮椅坡道护栏 m③危险部位护栏 m④地面平整 ㎡⑤地面防滑 ㎡⑥排水管整修加盖板 m⑦门禁及门铃 套⑧其它 |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
|
起居室 |
①房门拓宽 个②门槛坡化或做平 处③安装扶手 m④阳角防撞保护或钝化处理 处⑤防滑处理 ㎡⑥阳台安全护栏 m⑦晒衣杆 个⑧其它 |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
|
卧室 |
①床边设置扶手 个②床头照明灯或呼叫设施 处③配备护理床 个④其它 |
① ② ③ ④ |
|
厨房 |
①低位灶台 m②安全型煤气灶台 个③语音提示厨具 个④自动灭火装置 个⑤其它 |
① ② ③ ④ ⑤ |
|
卫生间及 水电 |
①坐便器 个②安装扶手 个 ③坐浴凳 个④安全插座 个⑤电线 m⑥热水器 套⑦其它 |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
验收结论: 验收人: 施工负责人:
残疾人(监护人): 验收日期:
附件3
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项目PPT档案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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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
改造前照片2 |
改造后照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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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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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1 |
改造后照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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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3 |
改造后照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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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页面不够可另加。2.改造照片要突出前后对比效果。3.照片规格:JPG,大小不低于4M,人物可不出镜或侧面出镜;每例图集用地名 人名 改造内容文件名命名)。
附件4
2022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项目花名册
县(市、区)(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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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残疾人证号 |
家庭地址 |
联系方式 |
改造内容清单及数量 |
改造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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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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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电子档格式统一为EXCEL
附件5
张家界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项目”第 月工作进度表
区县残联(公章) 2022年 月 日
区县 |
任务数 |
是否完成改造对象确定 |
是否开始入户施工 |
完工数 |
完成进度 |
主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说明:
1.“任务数”是指附件1分配到区县残联的户数;
2.报送时间为每月24日前(遇节假日相应提前报送);
3.报送方式:通过电子邮件(clwq0744@163.com )报送扫描件或传真 (2882006);
4.是否完成改造对象确定:以确定全部改造对象为时间点,此时完成进度为20%;
5.是否开始入户施工:已经确定施工承接主体或已入户施工均可,此时完成进度为50%;
6.完工数:已经预验收并录入中国残联数据库系统,此时以50%为基数按比例计算完成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