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残联:
根据省残联《全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计划》和省残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张家界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9日
附件
张家界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计划
为全面完成我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帮助2042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其中:2021年已经完成340户,2022年任务为400户,2023年任务为450户,2024年任务为450户,2025年任务为402户。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加快推进实施。
二、分类实施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家庭改造需求的实际情况,目标任务的完成分为以下两类实施:
(一)中央、省及市级财政支持类:任务分年度下达,除年度实施方案另有规定外,由中央、省及市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2022年,该类任务350户已纳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二)统筹推进类:2022年完成50户,2023年完成100户,2024年完成100户,2025年完成52户,通过地方自筹资金实施和与民政、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整合资源等方式统筹推进。
虽未由中央、省及市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但按照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类标准实施的,也纳入该类任务统计。实际完成数量超过中央、省及市级财政支持类下达任务的,也可以纳入该类任务统计。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对象为已按规定纳入“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数据库的残疾人家庭。
(二)改造规范均按照《张家界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3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第四项“规范标准”执行。
(三)对中央、省财政及市级支持类改造,资助标准按照我省《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12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对统筹推进类改造,资助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每户最低不得少于1000元。
(四)各区县应按照省残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和住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加快推进改造工作。以下情形可以作为统筹推进类改造任务予以统计:
1.通过住建部门危房改造等同步实施的,应地面平整、房门宽度符合无障碍要求、有配置扶手的卫生间,肢体残疾人家庭还需有适当的扶手和无障碍坡道,听力残疾人家庭还需要有适当的闪光门铃等设施,视力残疾人家庭还需要有适当的语音设备设施,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还需要有适当的应急呼叫设施;
2.通过“厕改”同步实施的,应加装扶手、地面平整防滑,或者地面平整防滑并有适当的呼叫应急设施;
3.通过“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的,应按照民政部门的规范要求实施;
4.符合《张家界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3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第四项规范要求的,通过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社会捐赠等社会力量实施的“厕改”“家改”等无障碍改造项目。
(五)统筹推进类项目同样须填报花名册,表格样式采用《张家界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3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表格,表格名称变更为“张家界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统筹推进类花名册”。两类实施对象均要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数据库。
请各区县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反映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本工作计划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为准。
附件:张家界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分配表(统筹推进类)
附件:
张家界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任务分配表(统筹推进类)
区县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小计 |
永定区 |
10 |
20 |
20 |
12 |
62 |
武陵源区 |
5 |
10 |
10 |
5 |
30 |
慈利县 |
20 |
40 |
40 |
20 |
120 |
桑植县 |
15 |
30 |
30 |
15 |
90 |
合 计 |
50 |
100 |
100 |
52 |
302 |